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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金所期权品种交易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8 来源:原创 作者:冠通期货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股指期权上市工作的总体安排,沪深300股指期权将于2019年12月23日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上市交易。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管理办法》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自2019年12月23日起,您可以按照修订后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通过我司申请中金所交易编码及期权品种交易权限。
      同时经我司研究决定,对截至2019年12月20日已在我司开立金融期货交易编码的投资者,公司将直接打开中金所期权品种交易权限。现公示《期货经纪合同》期权交易补充协议(详见附件),若您通过我司开立的期货账户参与中金所期权交易,即视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上述补充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遵守该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并承担全部交易结果。
      若您无意参与股指期权交易,或特殊法人账户投资范围中不包含股指期权的,我司可提供品种交易权限关闭服务,请联系开户营业部或致电公司客服热线400-6678-656申请关闭。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公司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期权交易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