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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上期所】关于调整铜期权持仓限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7 来源:上期所 作者:冠通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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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0116日开始交易时(即115日晚21:00)起,对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所持有的某月份铜期权持仓限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数额见下表。
       

       注:表中限仓数额均为单边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2016